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需要证明债务人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且自身债权受到威胁。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没有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相关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户等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债务人申请破产还需满足特定的原因,即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能力或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申请人基于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损害他人信誉等不正当目的申请破产的,法院不予受理。
总结来说,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情况下,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条件和流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确保破产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站长邮箱 87868862@qq.com Copyright © 羊皮百科 琼ICP备2024040249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