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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立功怎么减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14:20    

贩毒立功的减刑情况如下:

一般减刑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重大立功表现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提请假释的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自首立功的特别规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建议

积极认罪悔罪:犯罪分子应当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出真诚的悔改态度。

立功表现:尽可能通过检举他人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等方式立功,以争取减刑。

自首: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能够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通过以上方式,贩毒犯罪分子可以争取到减刑或假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