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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能当保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16:03    

夫妻双方之间不可以互相担保:

因为夫妻双方是同一个经济体,如果一方无法偿还贷款,另一方也无法偿还,担保就失去了意义。

贷款地以外的户籍的人士不能作为担保:

银行通常要求借贷人和担保人的户籍一致,外地户籍的担保人存在较大的还款风险。

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不能担保:

担保人的责任在于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帮助偿还,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不具备还款能力。

离休人员不能作为担保:

离休人员一般不再具备经济来源和担保能力。

国家明确规定不可以成为担保人的人:

例如,机关法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特定贷款转贷情况)、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

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一般不得作为保证人,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经国务院批准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如学校、医院等,由于其主要目的是服务社会公益,不适合作为担保人。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

由于其主体资格和清偿能力问题,不能成为保证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如未成年或精神障碍者,无法独立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借款人与其他人串通骗取担保:

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

以上情况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解释得出,建议在担任担保人前仔细审查自身是否符合条件,以避免可能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