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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抗辩需要举证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1:36:33    

时效抗辩需要举证的要点如下:

证明对方未在有效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

需提供证明对方未在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的相关证据,例如,权利侵害发生的日期、与当前时间超出诉讼时效期限等。

证明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

需提出能够证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证据,例如,相关法律规定或法院的判决文书等。

证明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事由

如果主张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中断或中止的事由及其相应的时间点,例如,中断事由的发生时间、中止事由的持续时间等。

提供新证据

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需要提供新的证据,并且这些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及提交期限,例如,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才被发现的证据,如证人证言、书面材料、物品等。

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是义务人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人是否行使,司法不应过多干预,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本要求。

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

举证时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证据真实、合法且与案件事实紧密相关,否则可能不会被法院采纳。

综上所述,时效抗辩的举证责任在于义务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或中断、中止等抗辩事由的存在。同时,举证过程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并且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