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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为什么要辞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14:08:03    

工伤赔偿与辞职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实际上, 工伤赔偿是由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的,只要职工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与职工是否离职无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此,工伤赔偿是基于工伤事实和相应的伤残等级进行的,与劳动者是否辞职没有直接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未依法支付工伤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

保持沟通:首先,建议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

法律咨询: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保留证据:确保保存所有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包括医疗记录、工伤认定书、工资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总之,工伤赔偿不需要辞职,只要符合工伤赔偿的条件,劳动者就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