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怀孕报销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顺产:2000元
助娩产:2200元
剖宫产:3500元以下费用基金支付,3501-6000元部分个人负担5%,4501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25%。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例如,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000元,女职工顺产产假为128天,则生育津贴为10000÷30×128 = 42666.67元。
建卡(册)起至孕20周(含20周)内:基金支付限额600元。
孕20周后至住院分娩前:基金支付限额1200元。
超出基金支付限额后:发生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
建议
提前规划:孕妇应提前了解并规划好生育期间的费用,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报销。
选择医院: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充分利用医保报销政策。
保留凭证:确保所有相关费用的发票和单据齐全,以便报销时提供。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孕妇和家庭更好地了解南京的生育保险政策,从而确保在生育期间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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