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去世证明的具体地点和流程如下:
由负责救治的医院出具《死亡证》。
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发《死亡证》。
由本辖区卫生院或卫生服务机构签发《死亡证》。
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到现场或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签发《死亡证》。
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办理死亡证明所需材料
死者身份证复印件
开具死亡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需标注手机号并签名)
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上面需体现死亡日期具体到时间点、死亡原因、死者身份证号;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人签字,手机号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死亡证明是严肃的法律文件,严禁涂改或撕毁。
持有死亡证明才能移往殡仪馆办进馆手续。
建议家属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地点和材料办理死亡证明,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站长邮箱 87868862@qq.com Copyright © 羊皮百科 琼ICP备2024040249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