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立案上诉复查的期限为 7天。复议期限:控告人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若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有权在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案审科)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复议结果通知: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复核期限: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