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劳动关系是指 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续存在,但劳动者暂时不需要提供劳动,也不需要领取工资。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企业经营困难、没有订单或其他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希望保留员工以备将来正常经营时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保留劳动关系的特点如下:
保留劳动关系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从法律上讲,只要双方同意,保留劳动关系是允许的。
单位依法应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保留劳动关系期间,劳动者通常不需要上班,也不需要领取工资。
尽管劳动者暂时不需要上班,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劳动者在未来某个时间点仍有权恢复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保留劳动关系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完全脱离了工作关系,用人单位仍需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缴纳社保费等。此外,如果劳动者不同意保留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劳动者可以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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