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中国的立国之本。基于灿烂的农耕文明,人们敬畏自然,遵循万物之“道”,崇尚道法自然,即以天地为准则,人要顺应天地,天人合一,天地人三才一体,即人要与自然和谐共处,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并追求社会和谐、世间和谐。在此基础上,既承认差异,又和合不同的事物就是“和而不同”,通过互济互补,达到统一、和谐。这就是“和”。
中华文化的“和”,泛指气之相和、阴阳平衡、合二为一、和合、和平、和气、和谐共处等,因其意义基本相近,因一概简称为“和”。而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分”,因此“分”泛指是气之不和、阴阳失衡、一分为二,孤立、对立、分裂、分散、纷争、分割、分隔、不和谐等等的思想和行为。
中华文化尊崇“和”,认为生命源于“和”,所以人生和社会也要遵循“和”!“和”是宇宙万物的相处之道、是天地万物生存的基础、是世间万物兴盛的法则。如果失去“和”,世间万物都将不复存在。这就是中华文化的核心思想,也是中华民族的“和文化”!
如果说“气一元论”是解释万物之诞生,“阴阳学说”则是解释万物之间的相互关系,那么“和”就是万物之间的相处之道!因此,中华文化的“和文化”,既包含了古代“气一元论”中的气之相和与“阴阳学说”中的阴阳和谐,也包含了近代有中国专家所说的“和合文化”。
所以中华文化的核心思想所体现的价值就是“和”,由此可见,“和”是中华文化的核心思想,是中国人的根与魂。也是人类的普世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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