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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迁入需要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0:32:05    

汽车迁入需要以下手续:

拓号

领取拓号卡并进行拓号,以确认车辆信息。

作价

携带行驶证、登记证、拓号条、大票或过户票,找专业人士对车辆进行作价。

取办理号

在车辆过户大厅门口选择外迁,并按车号取号。

交手续

提交拓号和一份行驶证复印件,以及本市过户所需的相同手续。

交牌

到窗口提交外迁委托书、《机动车转移申请表》、行驶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证、车辆号牌及交牌费,并领取回执。

提档

交牌后3个工作日,到北京地区十八里店领取大档案(不包括当日,其他地方需上车管所总店),档案包括验车单、申请表、车架号、原车照片、原车主行驶证等。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发临牌

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以便在迁入地使用。

迁入地

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

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建议:

在办理汽车迁入手续时,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以确保顺利迁入。

如果车辆涉及单位所有,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