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征地需要哪些部门盖章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4:56:33    

征地过程中需要加盖的印章主要包括:

土地登记专用章

位于证书左页的右下角,由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

发证登记机关的公章或土地登记专用章

位于证书右页的左下角,由发证登记机关(如国土资源局)颁发。

证书监制机关的管理专用章

位于证书右页的右下角,自1999年1月1日起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土地证书管理专用章”。

此外,对于房屋拆迁协议,还需要以下部门的盖章或签字: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部门盖章或负责人签章。

被拆迁的房屋产权人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

地方政府

当地政府的盖章。

建设方

建设方的盖章。

这些印章和签字是确保征地过程合法性和透明度的关键步骤。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步骤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具体的地方政策和法律有所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