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在读证明办理步骤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在读证明:由学校教务处开具,包含学生姓名、年级、专业、入学日期和预计毕业日期等信息。
辅助材料:学生证、校园卡等(视目标国家要求而定)。
委托书:如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和书面委托书。
办理流程
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开具在读证明。
确保在读证明上信息准确无误,包括姓名、学籍号、所在大学及专业名称、入学时间和预计毕业时间等。
使用学校的信头纸打印在读证明,并加盖学校的公章或教务处的章。
将中文在读证明翻译成目标国家要求的语言(如英语、法语、西班牙语等)。
确保翻译件准确无误,并由专业机构或翻译公司出具。
将翻译后的在读证明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公证处进行公证。
公证时间通常为3-5个工作日,加急可缩短至1个工作日。
从公证处获取公证过的在读证明公证件。
确保公证件上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且公章和签字齐全。
注意事项
公章要求:在读证明上加盖的公章必须是学校的公章或教务处章,学院或老师的章不可接受。
信息准确性:在读证明上的所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以免影响签证申请。
文件准备:根据目标国家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辅助材料,如学生证、校园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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