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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病退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0:51:03    

恶性肿瘤:

经过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的情况。

尿毒症:

属于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之一。

肢体瘫痪:

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

精神类疾病:

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等级到达1至4级:

可办理病退。

极重度智能减退、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二级伤残之一者:

如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经治疗无效。

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经治疗无效。

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经治疗无效。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心功能长期在三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小于百分之五十。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六克/分升以下者:

经治疗无效。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三分之四:

经治疗无效。

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

经系统治疗二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如痴呆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精神分裂症:

经系统治疗五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或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五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难治性的情感障碍:

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五十岁以上,女性四十五岁以上,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建议患者在申请病退前,详细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劳动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