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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付原因是什么

    给付原因指的是给付者给予财产或利益时所基于的目的或原因。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给付可能基于以下原因:债务的消灭:为了清偿债务而进行的给付。债权的发生:为了产生债权而进行的给付。赠与:无偿地将财产给予他人。如果给付欠缺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达到,受领给付者的利益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例如,如果给付

    2025-01-11 16:52:33
  • 为什么要设立重整计划

    设立重整计划的目的在于 挽救债务人、保护债权人及社会的整体利益。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挽救债务人:对于财务状况恶劣或已暂停营业及有停业危险的公司,通过重整可以避免其解体或破产,并使其具备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从而实现起死回生。保护债权人利益:若债务人重整成功,可以有效避免进入破产清算后债权清偿比例

    2025-01-08 11:10:03
  • 什么是转代理

    转代理,也称为复代理,是指 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将其所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接受转委托的人被称为复代理人或再代理人,而原代理人则保留其代理权。转代理的主要特征包括:委托权限的行使:委托人行使的是代理人的权限,原代理人并不因此丧失代理权。不同于共同代理:转

    2025-01-09 18:39:34
  • 什么是非法牟利

    非法牟利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具体来说,非法牟利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 。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

    2025-01-11 12: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