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交人,也称为承接人,是指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接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或施工企业等。他们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相关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合同分包是指 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从法律关系上分析,分包有两种情况:分别承包:各承包人均独立地与发包人建立合同关系,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生法律关系。联合承包:承包人相互联合为一体,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然后各个承包人再签定数个分包合同,将项目建设中的各个单项工作落实
工程项目的结算时间主要依据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如下:一般规定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28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结算书后,应在28天内完成核实并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