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死缓)是中国特有的刑罚执行制度,其目的在于:1. 体现政策:缓期执行死刑体现了不废除死刑但力求减少杀戮的政策导向。2. 提供悔改机会:给予罪犯悔罪自新、重新做人的最后机会,鼓励其积极改造。3. 保留劳动力:对于在死缓期间表现良好的罪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为国家保存
死缓,全称为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有的刑罚执行制度。它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