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费的收费标准主要依据案件类型、公告方式以及是否涉及财产等因素。以下是2024年公告费的常见规定:
公告费每次交纳10元至50元,不另收费。
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每件交纳1元至50元。
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按照以下比例交纳:
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除法定类型法院公告需在报纸上刊登外,法院公告将全部刊登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传票及起诉状的公告费用为200元/件。
建议
具体费用:根据案件性质和金额,公告费用会有所不同。建议当事人在准备公告前,详细阅读相关规定,以确定具体的费用标准。
费用承担:公告费用通常由原告方预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留意费用承担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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