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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医保可以报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0:46:03    

江门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

报销范围

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慢性病病种

肝硬化:年度限额4400元。

慢性活动性肝炎:年度限额3200元。

肺结核:年度限额1800元。

高血压:年度限额3000元。

冠心病:年度限额3000元。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年度限额3600元。

糖尿病:年度限额3600元。

股骨头坏死:年度限额2600元。

强直性脊柱炎:年度限额4000元。

甲状腺功能亢进:年度限额1000元。

类风湿性关节炎:年度限额3200元。

职工医保

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900元。

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3%,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3%。

其他支付情形: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500元,支付比例83%,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支付比例73%。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6万元。

普通门诊待遇

就医情形:在职人员月支付限额75元,退休人员月支付限额85元。

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未经转诊:支付比例60%,办理转诊手续后支付比例75%。

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后支付比例50%,未办理转诊手续支付比例55%。

急救和抢救:支付比例50%,未办理转诊手续支付比例55%。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特定病种类别:精神分裂症等。

基金累计支付限额及支付比例:根据具体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相关政策文件。

这些报销政策和限额适用于江门市内的医保参保人,具体报销金额还需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就诊医院等级和是否办理转诊手续等因素计算。建议参保人在就诊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