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长城公司女性职工的产假为 98天,其中包括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难产,则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