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生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过程中,生产经营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掺入)牛羊驴肉及其制品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违法使用“瘦肉精”、“诱惑红”、“日落黄”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违法犯罪线索。
(四) 其他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线索。
(五) 非法买卖、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说明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类别等,举报违法犯罪事实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相关证据。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公开征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线索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12315、0911-2125217。
(二)网络平台举报: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 进行举报。
(三)来信来访举报:将举报材料邮寄至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716000;可在工作日前往我局进行现场举报,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92号。
延安市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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